最近我很喜欢的一个小姐姐痞幼,说吃瓜吃到自己头上了,原因竟然是一个陌生男子翻墙进入她的别墅里喝光了六瓶茅台酒,还住了半个月,离谱,太离谱了。

看到这个新闻我都惊呆了,更惊呆的是住的是我喜欢的小姐姐家里,这剧情相当炸裂,比电影电视剧还炸裂, 骑行者骑了三百多公里就为了偷酒喝。本来骑自行车骑到三亚就已经够炸裂的了,结果还跑去人家家里住了半个月啊,真的不说这哥们是个人才。痞幼:哈哈,刷抖音刷到个赛亚人.
痞幼:进了谁家啊?
痞幼:回到家,啊,原来进的是我家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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